北京容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江苏银保监会[2022]35号文传达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工作部署,持续治理保险领域屡查屡犯典型顽疾,推动“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深化工作和风险防控“大排查、大处置、大提升”行动取得更大成效,近日,江苏银保监局下发《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业整治“五虚”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苏银保监发〔2022〕35号),在全行业开展整治“五虚”问题的专项工作。

 

“五虚”是什么

 

 

01虚假承保

1.是否存在因高聘才、高佣金、高现价等产生保单套利空间,以获取相关利益为主要目的进行虚假投保的行为;

 

2.是否存在以完成考核为主要目的进行虚假投保的行为;

 

3.是否存在假借身份、免费送保险等违反投被保险人意愿进行投保的行为;

 

4.是否存在以协助其他机构或个人洗钱、隐匿转移资产及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进行虚假投保的行为;

 

5.是否存在制售假保单、非法集资等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便利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

 

 

02虚假退保

1.是否存在投保人不知情情况下违反其意愿进行退保并截留、侵占退保资金的行为;

 

2.是否存在投保人不知情情况下违反其意愿进行保单质押贷款并截留、侵占贷款资金的行为;

 

3.是否存在怂恿、误导投保人进行退保的行为;

 

4.是否存在怂恿、误导投保人进行保单质押贷款的行为;

 

5.是否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的情况下,违反投保人意愿以投保人名义代缴保费维持保单有效状态的行为。

 

 

03虚挂保费

1.是否存在将直销业务等虚挂为其他渠道中介业务的行为;

 

2.个险渠道代理人之间是否存在虚挂业务行为;

 

3.银邮渠道业务人员之间是否存在虚挂业务行为;

 

4.团险等其他渠道是否存在虚挂业务行为。

 

04虚列费用

1.是否存在通过虚列费用于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

 

2.是否存在通过虚列费用于给予银邮渠道及其从业人员协议规定之外其他利益的行为;

 

3.是否存在通过虚列费用于给予其他中介渠道及其从业人员协议规定之外其他利益的行为;

 

4.是否存在因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公司费用支出口径不全面等问题而导致虚列费用的情况;

 

5.是否存在其他费用列支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的行为。

 

 

05虚假理赔

1.是否存在虚构保险事故或扩大保险损失金额,截留、侵占赔款资金的行为;

 

2.团险业务中是否存在虚增被保险人并虚构保险事故,截留、侵占赔款资金的行为;

 

3.是否存在内外勾结虚构保险事故或扩大保险损失金额,套取赔款资金的行为;

 

4.是否存在虚假报案、虚假调整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的行为。

 

06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1.是否存在为完成考核、套取利益等进行虚挂人力行为;

 

2.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学历造假行为;

 

3.是否存在客户信息虚假行为;

 

4.是否存在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5.是否存在从业人员违反本机构规定,未如实报告其受到司法判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党纪处分及其他纪律处分、个人经商办企业等事项的行为。

 

 

工作目标是什么

 

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等“五虚”问题,是保险业屡查屡犯的典型顽疾,不仅扰乱保险经营秩序,恶化保险行业风气,而且侵蚀高质量发展根基,严重影响行业社会形象,必须下大力气予以整治。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保险机构合规经营意识,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构建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虚假行为“零容忍”的严肃氛围,夯实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整治重点是什么

 

对保险机构业务经营及财务会计虚假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打击五方面虚假行为:一是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虚假投保套利及出具阴阳保单等虚假承保行为;二是编造虚假信息对已生效保单进行批改、退保或注销以冲减应收保费,以及在投保人不知情情况下进行退保并截留、侵占相关资金等虚假退保行为;三是通过个人代理人、保险中介机构虚挂业务套取手续费及佣金等虚挂保费行为;四是虚构或虚增经济事项支出套取资金等虚列费用行为;五是通过虚构保险事故或扩大损失金额截留、侵占赔款资金,以及违规调整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等虚假理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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